【換證充能】各縣市衛生局繼續教育課程辦理訊息(9/16更新)
學員您好, 以下轉知各縣市衛生局與相關學會辦裡之認可換證積分課程 若...
學員您好, 以下轉知各縣市衛生局與相關學會辦裡之認可換證積分課程 若...
依照國民健康署108年頒佈之換證辦法(註1),戒菸衛教服務資格證明書有效6年,有效期限內應至少進修認定之繼續教育實體課程取得6積分,戒菸衛教服務取得3積分,並再取得另3積分(註2),並於證書到期日前1個月主動申請換證。屆期前未完成換證,則證書失效,且喪失戒菸衛教資格,並須重新取證等程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