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1年「戒菸衛教服務資格證明書」換發流程,下載申請書

依照國民健康署108年頒佈之換證辦法(註1)
戒菸衛教服務資格證明書有效6年,有效期限內應至少進修認定之繼續教育實體課程取得6積分
戒菸衛教服務取得3積分,並再取得另3積分(註2),並於證書到期日前3個月主動申請換證。
並於1個月前自行確認換證是否成功。(註3)
屆期未完成換證,則證書失效,且喪失戒菸衛教資格,並須重新取證等程序。

 

醫事人員戒菸衛教證書換證收件:ttcea2012@gmail.com


註1:國民健康署奉核換證辦法

註2:另外3積分無限制來源,可選擇戒菸衛教服務其他項目累積、也可選擇其他實體課程累積、也可選擇系統換證線上課程累積,可由上述所有項目合計3點。

註3:使用醫事人員戒菸服務訓練系統( https://quitsmoking.hpa.gov.tw/ )
【登入會員】→【會員專區】→【個人首頁】→【繼續教育積分狀況】確認證書效期

註4:換證流程 與 換證流程細項

註5:換證常見問題(換證範本)


下載-換證申請附件

換證申請書 點擊下載
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回復單 點擊下載
[實作積分折抵]–VPN折抵申請紀錄表 點擊下載
[實作積分折抵]–講師折抵紀錄表(授課對象為從事戒菸服務者才可用此表!) 點擊下載
[實作積分折抵]–戒菸宣導折抵紀錄表 點擊下載
[實作積分折抵]–戒菸班折抵紀錄表 點擊下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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