會員出席國際會議補助辦法

(一)補助對象:台灣菸害防制暨戒菸衛教學會(以下簡稱本會) 連續三年以上 (含)之活動會員。


(二)補助事由:代表本會於菸害防制相關國際會議口頭或海報發表論文。


(三)補助金額:
1.國內舉行之國際研討會口頭論文發表一千二,海報論文發表八百。
2.國際研討會口頭發表論文八千元,海報發表論文五千元。
3.以未接受全額補助為原則。
4.依據申請及核定時間先後順序進行補助,當核銷總額超過該年度預算後,則不再受理申請。


(四)申請方式:應於出國前二個月前填寫申請表,向本會提出申請,返國後一個月內完成「出國報告」及結報手續後始得核發補助金額。


(五)補助名額:依經費而定,先向學會申請,每人每三年一次為限。


(六)審核:由國際事務委員會初審核通過,並於理監事會議進行複審通過予以補助。


(七)責任與義務:
1.論文發表時應致謝本學會。
2.回國後有義務將所獲得的資訊傳授予各會員,本會相關網站或本會會訊雜誌。
3.出國報告建議發表於本會相關網站或本會會訊雜誌。


(八)本辦法經理監事會通過,修正時亦同。



【115 年1 月21 日第三屆第6次理監事會議修定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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