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轉知]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辦理112年度『戒菸服務人員訓練-基礎課程』、『戒菸服務人員訓練-專門課程』及『戒菸服務人員換證繼續教育課程』

一、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辦理之場次及名額:

日 期

課 程

上 課 地 點

報名期間

報名網址

名 額

5/23 (星期二)

08:20~12:30

戒菸服務訓練

基礎課程

義大癌治療醫院

六樓大講堂

(高雄市燕巢區角宿里義大路21號)

4/17~5/15

醫事人員戒菸服務訓練系統/課程報名

100人

(額滿為止)

6/29 (星期四)

08:20~17:20

戒菸服務訓練

專門課程

義大癌治療醫院

六樓大講堂

(高雄市燕巢區角宿里義大路21號)

5/15~6/15

100人

(額滿為止)

7/20 (星期四)

08:30~12:30

戒菸服務人員換證繼續教育課程

高雄市政府衛生局

8樓會議廳

(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2-1號)

6/12~7/10

100人

(額滿為止)

二、參加對象及資格:

(一)須持有國內醫事人員執照。

(二) 各課程規定:

1.新制基礎課程:未曾參與戒菸服務人員訓練者或未完成舊制核心線上課程者。

2.新制專門課程:完成新制基礎課程者、已完成舊制核心線上課程者(14小時)或已拿到核心課程完訓證書者。

3.戒菸服務人員換證繼續教育課程:以持有本市「戒菸服務資格證明書」者優先綠取。

三、報名方式及認證:

1.課程僅開放網路報名,請至醫事人員戒菸服務訓練系統報名,帳號登入後點選『課程報名』,並請於規定期間內完成報名,俾利作業。

2.課程須全程參與,並完成簽到退及前、後測驗,且後測成績達70分(含)以上,始為合格。

3.參訓學員須於第一堂課開始前辦理簽到,課程全部結束後辦理簽退,將於課後一個月內協助上課學員登錄繼續教育積分(護理及藥師)及 公務人員時數,若未依前述規定辦理簽到及簽退者,將無法給予積分。

4.曾修習舊制課程之訓練時數,依「戒菸服務人員舊制課程之訓練時數採認規定」辦理,適用日自新制課程起1年內完成(111年11月1日至112年10月31日)。

5.完成新訓戒菸服務訓練專門課程者,將由醫事人員戒菸服務訓練系統自動授予「戒菸服務人員資格證明」並發送電子郵件通知學員,學員可逕至系統下載電子證明。

6.戒菸服務人員換證繼續教育課程完訓後,將上傳完訓時數3小時,學員可自行至醫事人員戒菸服務訓練系統查詢繼續教育積分。

四、費用:全程免費,額滿為止。若有報名額滿、課程取消或改期等情況,則另通知。

五、聯絡人:高雄市政府衛生局(07)713-4000分機1655余小姐。

六、注意事項:

(一)請務必填寫正確手機號碼,以簡訊通知上課訊息。
(二)本課程提供高雄市執業人員優先參加,非本市之醫事人員,以備取名單候補。
(三)各場名額有限,如學員報名完成後,於開課前有事無法參加訓練課程,請自行在網路線上報名取消報名資格或電洽承辦人。
(四)配合政府響應環保政策,請當天與會人員自備環保杯。
(五)為配合防疫政策,當天參與課程之學員,請自行配戴口罩。

You may also like...

發佈留言

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。 必填欄位標示為 *