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學會獎項申請作業辦法】第四屆 「優良戒菸衛教師獎」及「菸害防制暨衛教特別貢獻獎」
大家好:
一、本會第四屆「優良戒菸衛教師獎」獎項申請的申請資格將增加以下第6點如下詳述:
1.具高階戒菸衛教師證書
2.參與戒菸衛教或辦理菸害防制相關活動,滿三年(含)且表現優異者。
3.於菸害防制表現優異,提出相關證明,及至少一人推薦
4.同一機構以推薦一人為原則
5.曾獲本獎者於三年內不得再提出申請。
6.須為5年內合計3年為本會會員,且申請當年度為活動會員。
鼓勵想申請獎項的會員,請留意會員資格。
二、「菸害防制暨衛教特別貢獻獎」獎項申請的申請資格第二點將修正為十年,如下詳述
1.從事菸害防制工作具傑出貢獻者。
2.參與戒菸衛教或辦理菸害防制相關活動,滿十年(含)。
3.於菸害防制表現優異,提出相關證明,及至少一人推薦。
4.同一機構以推薦一人為原則。
5.曾獲本獎者於三年內不得再提出申請。
敬請大家留意報名相關資訊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