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學會獎項申請作業辦法】第四屆 「優良戒菸衛教師獎」及「菸害防制暨衛教特別貢獻獎」

大家好:

一、本會第四屆「優良戒菸衛教師獎」獎項申請的申請資格將增加以下第6點如下詳述:

1.具高階戒菸衛教師證書

2.參與戒菸衛教或辦理菸害防制相關活動,滿三年(含)且表現優異者。

3.於菸害防制表現優異,提出相關證明,及至少一人推薦

4.同一機構以推薦一人為原則

5.曾獲本獎者於三年內不得再提出申請。

6.須為5年內合計3年為本會會員,且申請當年度為活動會員。

鼓勵想申請獎項的會員,請留意會員資格。

二、「菸害防制暨衛教特別貢獻獎」獎項申請的申請資格第二點將修正為十年,如下詳述

1.從事菸害防制工作具傑出貢獻者。

2.參與戒菸衛教或辦理菸害防制相關活動,滿十年(含)。

3.於菸害防制表現優異,提出相關證明,及至少一人推薦。

4.同一機構以推薦一人為原則。

5.曾獲本獎者於三年內不得再提出申請。

敬請大家留意報名相關資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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