醫事人員換證作業須知修訂公告(新制)
新版「醫事人員戒菸衛教證書到期換(補)證作業須知-醫事人員」(前稱「醫事人員戒菸衛教師高階證書到期換證作業須知」)請點選右邊連結下載留存 https://reurl.cc/gvGrvN,新版換證作業須知實施日期說明如下:
新制換證作業辦法:若無戒菸實務經驗者,將無法換證。
即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採新舊制並行方式,受領醫事人員之戒菸衛教證書換證作業,全面實施新制。
108年12月31日證書到期者,如尚未達到換證所須12積分,可依據舊制規定緩衝6個月,最晚可至109年6月30日前補齊所須積分,並主動向本會提出換證申請。逾期未換證者,證書即失效,日後須重新參與完整訓練課程,方可再次取得證書。
109年以後證書到期者,如欲使用舊制進行換證,須於110年12月31日前達到12積分,並主動向本會提出換證申請。未如期提出申請者,自111年1月1日起,全面適用新制進行換證作業。
新制作業公告實施後,舊制其他積分將依類別歸屬實體、線上或實務訓練積分,且不朔及既往舊制其他積分之認證。
換證申請須繳交文件:
【按此下載】附件一、換證申請表(必要文件)
【按此下載】附件二、戒菸服務法制教育-回復單(必要文件,需印出親簽)
附件三、其他積分證明文件
(非必要文件。若學分尚未登錄者須檢附;若學分已登錄者,則無須檢附)
繳交方式(到期至少1個月前主動提出換證申請):
1.Email信箱:ttcea2012@gmail.com
2.紙本掛號郵寄:10055台北市中正區徐州路2-1號202室「戒菸高階換證申請」收
**請於繳交後來電0966629965向許小姐或戴小姐確認是否收到,以確保您的權益**
高階證書到期未辦理換證者,須再次參加「醫事人員戒菸衛教師完整培訓課程」,並通過課後測驗、完成課外實務訓練、繳交心得報告及經國健署或其委辦單位評核通過後,方可再次取得證書。
再次提醒您,108年1月1日起,戒菸服務須開始填寫新式之戒菸治療及衛教個案紀錄表,下載網址如下:https://www.hpa.gov.tw/Pages/List.aspx?nodeid=3795









我今年度需要換證證書到期日2021/12/31,需要上實體課程,麻煩
您好,
110年的充能課程正在規劃中,將會盡快舉辦,再請您稍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