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換證】高階戒菸衛教人員換證相關資訊
醫事人員戒菸衛教師折抵積點及換證作業說明
一、戒菸衛教師應於六年效期內完成折抵積分達12點,向本會(台灣菸害防制暨戒菸衛教學會)申請完成換證作業,得再展延六年戒菸衛教師證書。
二、前項折抵積分包含課程積分6點及實作積分6點;折抵積分不可以互通。
三、課程積分須6達點可,包含實體課程與線上課程。說明如下:
實體課程
1.活動、課程參與:
(1)由本署委辦:發給學員每人每節積分1點,擔任講師者每人每節積分2點。
(2)非本署委辦:發給學員每人每節積分1點,擔任講師者每人每節積分2點。
2.參加戒菸服務相關研討會:發給學員每人每節積分1點,擔任講師或
論文發表者,每人每節積分2點。
3.曾參與本署委辦單位於101-104年期間辦理之「戒菸衛教人員種籽師資訓練
課程」,發給學員每人每節積分1點,擔任講師者每人每節積分2點。
4.上述各項目合計至多折抵為6點。
5. 以上各款積分認定方式由國健署認定公告之。
線上課程(至多3點)
1. 參加本署委辦單位辦理之E-learning線上課程,並完成線上試題且達通過門檻,予發給學員每人每節積分1點。
2.線上課程每年定期更新內容,學員於6年內須完成三次線上課程。
3.折抵積分至多為3點。
四、實作積分須6點,包含戒菸班、期刋論文發表、宣導/講座、及戒菸門診四項,各
項積分折抵至多為三點,說明如下:
戒菸班
1.主辦戒菸班,發給每場次積分2點;及擔任講師者每人每節1點。
期刋論文發表
1.於本署委辦單位出版之刊物等發表有關「戒菸服務」相關之原著論文者,每
篇第一作者可獲得積分3點,第二作者2點。
2.於國內外SCI、SSCI或TSSCI期刊發表「戒菸服務」相關論文之第一作者或
通訊作者,每人每篇給予積分3點,第二作者2點。
宣導/講座
1.辦理菸害防制講座等宣導活動,依實際活動時數,發給每人每小時積分1點。
戒菸門診
1.推動戒菸門診須檢附VPN畫面,每年追蹤人數達10人(含)以上發給0.5點,
超過10人者仍以10人計,合計6年共可折抵3點。
五、申請換證者須填妥申請表(附件一)備妥附件向本會提出申請。
換照須備證件:
1.申請書(註1),委託者需附委託書、委託人/受託人之身分證。
2.原領戒菸衛教師證書,遺失者附切結書
3.繼續教育積分相關證明文件1份(註2)
4.戒菸班/戒菸宣導折抵表單與相關證明文件1份。(附件二、附件三)
5.檢附「戒菸服務法制教育簽署回復單」
註1:申請書可至上網下載或現場填寫。
註2:請檢附紙本上課時數證明或積分系統網頁截圖。
註3:相關辦法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保有異動調整權。
資料下載:換證相關










高階戒菸衛教師換證用舊制換證問題:
實體課程(活動、課程參與): 請問擔任 衛生局委辦醫院的 初階衛教師培訓課程之講師,這個算是實體課程講師學分2點嗎?
您好,
是可以當作實體積分折抵的!!相關證明的表單請使用新制的”講師折抵紀錄表”,
再請您參考,謝謝您
您好:請問高階戒菸衛教師換證用舊制換證問題:
107-109實體課程及相關點數是否能提早申請,還是都等到要換證才申請?
您好,
換證時一併提出就可以了
謝謝您
請問台灣健康醫院學會於近期辦理的”健康促進醫院輔導工作坊-無菸醫院”線上課程有列入線上課程積分嗎
您好,
根據了解,沒有積分。